热处理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北京中仪天信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航天校准检测有限公司 热处理论坛合作伙伴广告位
搜索
楼主: 周建国

[求助] 论坛现在是怎么了?

 关闭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16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2-6 10: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中仪天信科技有限公司
我就再透露一点,我们的版主们现在是嫉妒我,恨我,因为我跟老宋的私交好。

**,*版主,*版主 他们想在论坛里封杀热处理老宋。

还在群里冒充我的名字骂热处理老宋


还大言不惭的说是CEO管理能力不够。

大家说说,这样论坛会好吗?
我希望大家不要被很多虚伪的现象迷惑,认识一下,什么叫可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8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2-6 10: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djh088 发表于 2012-12-6 10:06
我让大家看看现在论坛里的人都是什么样的,就知道论坛为什么会这样了。

我不是建议你不要上传啊。会员留言区的牢骚帖已经够多了,现在又是乱中添一乱啊。
既然上传了,那就设置一下阅读权限吧,别让刚入坛的新手掺合进来。
新人还是要以技术讨论为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0: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确实很可恶。骂就骂吧,关键不敢公开、敢作敢当的骂!
陌生人似乎没必要冒名吧,此地无银三百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0: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aod 于 2012-12-6 10:53 编辑

这些事儿跟我无关吧???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8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2-6 10: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djh088 发表于 2012-12-6 10:10
我就再透露一点,我们的版主们现在是嫉妒我,恨我,因为我跟老宋的私交好。

青蛙,汪版主,邓版主 他们想 ...

没事,有意见才有改进。
当然,如果论坛有“一身正气冲天地,两袖清风鉴古今”式的人物 ,让他来做管理员也没有关系。
牢骚帖以前有,今后还会有,大家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来看就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1: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里就有一些虚伪人,在炒作自己。年会时,大家讨论一个问题,总是最后**出声总结,总结各家所长抬高自己,一些人高呼高人!多虚伪。写书,坛友,好好分析一下他的书《***》,多少是错误概念,抄都抄错,有时间,老宋搞一个**出书错误大典,让大家开开眼,怎样?

点评

老宋,请不要搞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12-12-7 11:1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1: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他们这帮乌合之众,想封杀老宋?做梦!老宋已被他们剥光,啥都不怕,这是其一,老宋人间地狱呆过,生命力强着呢,他们几个混蛋想封杀,笑谈!老**还款赔礼,**成了**,最后就是**。

点评

老宋,我们可不可以温和点儿!  发表于 2012-12-7 11: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18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2-6 11: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也太激进了!有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的嫌疑!
大家都可以畅所欲言,这不好吗?
不写书就不会有错误。不写书=不出错,不出错=水平高。不写书=水平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1: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shaod 发表于 2012-12-6 10:49
这些事儿跟我无关吧???

王工,别那样!太小心了,老兵老哥讲了,我到天津,你要与我会会,老宋高兴,不怕打就怕不交,老宋就是这样,讲理,看不起虚伪人,真诚相处,老宋认朋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1: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聊天记录很多话太缺乏修养
我不相信汪版主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8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2-6 11: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djh088 发表于 2012-12-6 10:06
我让大家看看现在论坛里的人都是什么样的,就知道论坛为什么会这样了。

这个太过分了,不知道母工有没有找到马甲是谁??
重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1: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stove 发表于 2012-12-6 11:11
你这也太激进了!有贬低他人抬高自己的嫌疑!
大家都可以畅所欲言,这不好吗?
不写书就不会有错 ...


坛主,我都啥样了?还抬高自己!我都被剥光,**讲二进宫,能活就不错了,我被打击的自杀N次,一想不行,恶人不除,眼睛闭不上,你等着,老宋除完恶人,到你家楼上自杀,行吗?这帮**害一个老宋即可,不要害二宋,三宋。。。。。。。小母被他们黑的,多可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1: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因为 发表于 2012-12-6 11:17
聊天记录很多话太缺乏修养
我不相信汪版主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沈工,我不想过多解释,保证是他,要不干嘛删除小母管理权,记住,笑里藏刀。广大坛友与你一样,被蒙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2-6 11: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要有证据,仅仅凭汪版删除母版的群管理权就这样说人家,不觉得太绝对了吗?
对于这个群,那个群的,我没什么知识,电脑方面我也不是很懂,不想随便发表意见,但我支持沈版,我也相信汪版的为人!
另外,周版主发这个帖子的本意是什么大家不要忘了,我很反感在这样的帖子里进行人身攻击,母版你有什么想说的,最好另外开贴,请尊重一下周版和周鼎华前辈的呼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6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2-6 13: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aaron01 发表于 2012-12-6 11:44
说话要有证据,仅仅凭汪版删除母版的群管理权就这样说人家,不觉得太绝对了吗?
对于这个群,那个群的,我 ...

严工,我非常希望不是。我也希望当事人给个答案。。。。

至于此内容为什么发在这个主题里面,主要是不想扩大影响范围,只做个特例就算了。如果新开帖那就又上升了一个威胁等级,影响更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6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2-6 13: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aaron01 发表于 2012-12-6 11:44
说话要有证据,仅仅凭汪版删除母版的群管理权就这样说人家,不觉得太绝对了吗?
对于这个群,那个群的,我 ...

我这人,别人不把我整急眼了,我一般不会有这样的举动。昨天晚上出来这样的事情,他当时在线都不澄清,今天一早也不吭声,不做一下解释,直接取消我的管理员权限。那你说,我该怎么想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3: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djh088 发表于 2012-12-6 13:21
严工,我非常希望不是。我也希望当事人给个答案。。。。

至于此内容为什么发在这个主题里面,主要是不 ...

版主阁下:

     做人要厚道,关注楼主讨论主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16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2-6 13: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dqy 发表于 2012-12-6 13:30
版主阁下:

     做人要厚道,关注楼主讨论主题。

难道我还不厚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2-6 13: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大家都想想周版的一片苦心,周老前辈的教诲吧,其他的我不想多说了。
郁闷了,晚上喝酒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2-6 13: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处理老宋 发表于 2012-12-6 11:21
坛主,我都啥样了?还抬高自己!我都被剥光,汪庆华讲二进宫,能活就不错了,我被打击的自杀N次,一想不行 ...

师兄,欢迎到天津、霸州做客啊,一醉方休!
老弟奉劝师兄几句:我们都这个岁数了,没必要为那些事情纠缠不休了,他们除了年轻几岁外缺少的还有经营、尤其是教训。网络这个东西本就是一个虚拟的,这里没有权威、没有教父,随便一个小孩子都可以和你站在一个水平线上,拿这些来较真的话可就把你自己的位置摆的太低了,望师兄三思。
我也有过和你类似的经历,我91毕业,给党干了一年半就开始给自己干了,到96年前很是辉煌。94年与过去的一个朋友(本地一家具公司的山东区经理)合伙涉足家具行业至96年底赔了400多W,这个朋友不承担这个后果我自己扛了,直到2006年总共670W才还清。期间的经历我不说想来你也会有所感受的。97年我就去市场直接参与销售和那个所谓的朋友展开竞争了,2000年他惨败后我才得以回来继续现在的热处理。我说的是不但能要从生意上干败他更得从心理上让他垮掉!!!每次遇到他时看着他满眼的畏惧和羞愧时那才是最大的享受。
到论坛里来就是为了寻求享受,因为我喜欢这个行业、喜欢这个群体。大家和睦的相处也是一种缘分,在论坛里的各位都各有目的,物以类聚啊,你说是么?师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热处理论坛 ( 苏ICP备2021037530号|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1695号 )
Copyright © 2005-2024, rclbbs.com 苏州热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GMT+8, 2024-6-11 10:12 , Processed in 0.05973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