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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08: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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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鸿踏雪 发表于 2011-11-10 08:14
中国企业界的工会只不过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
中国特色!大家关门立法,为自已部门,为自已系统争利益,然后让人大通过,合法化!
<工会法>是我接触的共和国第一部法律,(当时去参加工会法竞赛,)后来我自学了整个法律系统,报考过中国人大法学院研究生(英语未过关)也报考过律师资格.说实话,共和国的法律是妓女,任由政治流氓生活流氓强奸的,法是聋子,它听不见,法是瞎子,它看不见,法是哑巴,它也不会说话.假借法的名义,披着法袍外衣的,是一群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
取消中华全国总工会算了,地球还是照样转!但这个组织的人,这个系统的人,他们不会答应!因为工会法是保护他们的,他们假借保护工人的名义,向国家要权力!
如果要工会,全国有十多亿农民,要不要农会呢?谁来保护农民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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