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锻件正火为什么不超三次?
很多标准(如JB/T 5000.8-1998、JB/T 1271-2002等)都规定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2次(加上第一次为3次)但都没有说明理由,虽然有人对淬火的返工做了说明,但大多数材料空冷时无法得到M(一般为珠光体+铁素体)所以孪晶M造成零件失效的解释对它们不适用,既然标准都这样规定我想自有它的道理,不过还是请大家一起找找这方面的理论依据——有探讨大家才能提高。以下是对淬火件返工不超过三次的解释:常规法的淬火冷却穿过Ms 后,凡是发生孪晶马氏体(亦称针状或片状马氏体)转变时,是随着温度不断下降逐次生成,并且累计数量越来越多,而每一条马氏体针(片)生成时的速度非常之高(据测小于百万分之一秒),如果呈垂直状态撞击到另一条已经存在的马氏体针时,在结合处将产生显微裂纹。这种显微裂纹在随后的回火过程中,大都会自行愈合,回火温度越高,自愈情况越好,而没有愈合的显微裂纹在二次淬火时会扩展(甚至成为引发淬火宏观裂纹的源点),并且还会有新的显微裂纹发生。重复淬火次数越多,这种情况越严重,钢的内部裂纹使断裂韧性下降,很容易导致受力零件过早失效,所以有‘淬火不超过三次’的规定。 很多标准(如JB/T 5000.8-1998、JB/T 1271-2002等)都规定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2次(加上第一次为3次)但 ...
董哥 发表于 2008-1-12 13:35 http://www.rcl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quote
]属于对标准的理解问题。这里的不超过2次只是特定场合下。就如某些比赛项目规定了次数一样,但并不限制场下活动。个人观点。 看了淬火件返工不超过三次的解释,似乎有道理,其实没道理。 是啊,一直有这个疑问?希望有专家能更详细的说明 存在一定道理,但是解释的不是很具体。有没有高手能根本的解释一下
但是楼主的题目和内容不符合呀,一个是淬火,一个是正火
[ 本帖最后由 天天小非 于 2008-1-13 14:49 编辑 ] 对于产品做试验,国家标准上有重新热处理不超过3次,不过回火次数不计,但对锻件有此要求还没在那个标准上看到过。如有人知道可把标准说出来,也好大家探讨。 我上面提到的那两个标准不都有吗?锻件标准也包含了锻后热处理的要求。
这个标准上也是针对做力学性能的件来说的,好像不是全部锻件都不能重新热处理超过2次。 呵呵试样若不能代表本体的话还有什么意义?以上6.4说得很清楚只是追加取样——其目的在于避免人为操作失误导致的一次性试验不合格,但追加取样后仍不合格则必须重新正火+回火,这个指的是本体,很少有取同炉号小试样的,就算有也应该是同炉号材质同截面制样,与本体相同的锻造比以及同炉热处理。 现在很少有多次淬火的返工件了,但我记得多次返工的零件是有一定脆性的,但不一定是三次后,可能是为了稳妥起见定为三次. 这个话题我很感兴趣,针对此问题我专门请教了老师傅们,他们的意思是说,如果锻件处理超过三次(回火除外)会引起热疲劳,假如做试验,得到的数据将不准确!各位有什么好的建议,一起来探讨! 本帖最后由 秋天的风 于 2011-2-19 17:39 编辑
谢谢版主帮忙把这个贴(帖)子顶起,我也很想得到这其中最准确的理论依据,所以请知道的朋友踊发言。 正火三次后里面的成分改变,尤其是C烧伤严重。 呵呵里面的成份是不会改变的,多次以后表面会有一定程度的脱碳,但大锻件一般都有单连至少15-20个加工余量,所以也不用担心。应该最主要的是内部组织的变化而导致综合力学性能的下降。
回复 #13 董哥 的帖子
赞同你的观点,无论经过多少次处理,成分不会改变,只会改变组织和性能。 工件每加热一次,则产生一次的热胀冷缩过程(热应力变化),使组织的机械性能有所下降,因此,不能多次淬火。 我认为应该从微观的组织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二次就够了
本帖最后由 秋天的风 于 2011-2-19 17:38 编辑.第一次正为应是改善锻后组织,降低硬度吧.第二次应是细火晶粒为最终热处理做准备吧. 不是(知)说的对不对.请指教! 热处理习惯上这么规定,淬火最好不要超过三次,实际生产往往超过此规定,但要注意下一次返工淬火前要充分回火,以防淬火裂纹。 锻件 返工调质前最好采用正火,取得平衡组织后再调质 返工次数多,可引起表面氧化脱碳,内部组织发生变化而导致综合力学性能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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