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热电偶校准超差后采取的措施
如题。3个月前校准测试热电偶,合格。然后3个月用该测试热电偶对炉子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也都合格。
但是现在把热电偶送到计量单位校准,发现热电偶已经超差好几度了。
请问大家有没有这方面经验,接下来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请参考2750 4.2条款~:lol lybmin 发表于 2013-9-14 08: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参考2750 4.2条款~
这个说的简单,可是实际操作怎么弄?
有可能之前做的早发给客户了。
现在如果冒然通知客户,会出大事的。 lybmin 发表于 2013-9-14 08: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参考2750 4.2条款~
这样供应商受客户欢迎,双赢的必要条件.
隐瞒,将导致recall赔偿所有损失,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本帖最后由 lybmin 于 2013-9-15 16:58 编辑
hackyue 发表于 2013-9-14 09: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说的简单,可是实际操作怎么弄?
有可能之前做的早发给客户了。
请看4.2的内容,有程序呀,如下面:
4.2在发生测试失败或超出允差的情况下,应评估从最近一次成功进行的相应测试时间起,这种不合格对产品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估应按已建立的材料审查程序进行书面记录。同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并在文件中记录和维持。当材料的过程条件偏离了标准的要求,应通知受影响的采购方。
就是说,在正规的管理制度下:
1. 原本就应该有审查程序用来评审热处理条件的变化
2. 当发现测试失败等情况,就依据该程序评审,该开会开会,该记录记录
3. 同时通知客户,我们发现有测试失败的情况,我们评估可能在哪段哪段时间内的热处理的产品可能会怎么样怎么样,你看怎么办? lybmin 发表于 2013-9-15 16: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看4.2的内容,有程序呀,如下面:
可是有的时候,已经被客户使用的零件。我们没有能力证明它们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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