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S 发表于 2008-10-15 15:41:36

请将贴删除!

http://www.rclbbs.com/viewthread.php?tid=26766&extra=page%3D1

stove 发表于 2008-10-15 16:28:51

回复 1# 的帖子

请问是何原因删帖?

刘S 发表于 2008-10-15 16:46:51

回复 2# 的帖子

没申请成功,还留着做什么呀

addle 发表于 2008-10-15 16:50:15

回复 3# 的帖子

作为论坛的申请备案还是要保留的。:handshake

刘S 发表于 2008-10-15 16:55:13

回复 4# 的帖子

我可以要求删除吗??????

stove 发表于 2008-10-15 17:00:51

申请的帖子一般是关闭后保留的,待一段时间后可由管理员提出邀请或由作者自己重新申请。
我刚才已经对之前提出专家组申请并已经满足条件的会员发出短信息邀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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