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允许工件进行第二次热处理
我们现在做了一批工件,经过热处理后机械性能试验都失败了,我想知道可不可以进行第二次热处理,如果可以那么那个标准中提到此要求?急需 可以进行第二次热处理,但是要在返工前做正火或者退火处理。热处理后要做机械性能试验,最好用未处理过的产品,试验数据比较准确一些。
三次热处理
谢谢,很高兴得到您的回答,那么您可以这么确定,但是要拿出证据给客户看,所以您能告诉我在那本资料中可以找到相关的说明吗?您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吗?还有就是可以进行三次热处理吗?如果不可以,那么为什么? 在冶金工业出版社《钢的热处理》第183页有如下阐述:硬度不足以下原因可能引起工件在回火后硬度不足:
1淬火后硬度过低,未经检查而按正常规范回火。
2回火温度过高。
3油淬后工件未经清洗,这对以后回火(特别是低温回火)的工件来说,可能由于表面污垢的燃烧而引起局部硬度过低。
4对高速钢及其他二次硬化型钢而言,回火温度过低(400度以下)。
补救办法:对高速钢可在正常温度(560度)重新回火;其余的则应先进行退火,正火或高温回火,然后按正常工艺重新淬火与回火。
三次热处理也并非不可,但是过多的返工会造成零件的变形和氧化、脱碳等缺陷,应尽量避免多次的热处理。
[ 本帖最后由 所以因为 于 2009-3-2 15:27 编辑 ] JB1267-2002中的条款:
5.8复试和重新热处理
5.8.1力学性能检验不符合要求时允许复试,由于裂纹、白点使检验结果不合格时,不允许复试。
5.8.2任一试样检验结果不合格时,选择相邻位置的两个试样复试,两个试样的检验结果必须都符合要求。
5.8.3力学性能检验的复试结果仍不合格时,供方可对锻件进行重新热处理。未经需方同意,重新热处理次数不允许超过三次。
5.8.4锻件重新热处理时,应将剩余的中心孔芯棒放回到中心孔内。
另:如果工件是调质处理,可直接进行第二次热处理。
楼上引用的标准是:JB/T1267-2002 50MW~200MW汽轮发电机转子锻件技术条件
LZ的是什么零件?材料?一般有行业规定。有些是不容许返工的,只能报废。但大部分可以返工。 小件还是大件,什么材料,一般来说热处理不能重复三次,而且重复热处理中间必须加一次退火处理. 重复热处理之间加一次退火处理不是必须的,是根据原来所作的热处理工艺决定的,比如正火处理不合格,还用得着先退火再正火吗?!回复 8# excellence 的帖子
楼主说的热处理是指淬火。如果有谁正火后不合格,先退火再正火,有那么傻吗?:lol
回复9# 所以因为的帖子
原帖由 狼的天下 于 2009-3-2 11:21 发表 http://www.rcl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我们现在做了一批工件,经过热处理后机械性能试验都失败了,我想知道可不可以进行第二次热处理,如果可以那么那个标准中提到此要求?急需
楼主只是说热处理,我觉得如果是调质处理也没有必要先退火或正火。 如果淬火时温度太低,金相上不满足,那可以再加热淬火的,直接加热应该就可以了
回火时第一次温度低,硬度太高,可以再一次回火的……
回复 8# excellence 的帖子
《重复热处理之间加一次退火处理不是必须的,是根据原来所作的热处理工艺决定的,比如正火处理不合格,还用得着先退火再正火吗?!》你前面的一句话是对的。后面一句话不合适。:handshake 这是一种夸张的比喻,目的就是为了强化前面的观点。:handshake
[ 本帖最后由 excellence 于 2009-3-6 12:59 编辑 ] LZ所提的问题,前提条件都没说清楚,只是说热处理后机械性能试验都失败,没有说是什么热处理,也没有说是怎么失败,失败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为这样的问题争是争不出结果的,坛子里有好多这样的问题,都不好回答。 也有此疑问 同意七楼的看法,大部分允许返工 在冶金工业出版社《钢的热处理》第183页有如下阐述: 硬度不足 以下原因可能引起工件在回火后硬度不足: 1淬火后硬度过低,未经检查而按正常规范回火。 2回火温度过高。 3油淬后工件未经清洗,这对以后回火(特别是低温回火)的工件来说,可能由于表面污垢的燃烧而引起局部硬度过低。 4对高速钢及其他二次硬化型钢而言,回火温度过低(400度以下)。 补救办法:对高速钢可在正常温度(560度)重新回火;其余的则应先进行退火,正火或高温回火,然后按正常工艺重新淬火与回火。 三次热处理也并非不可,但是过多的返工会造成零件的变形和氧化、脱碳等缺陷,应尽量避免多次的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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