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船 发表于 2009-12-5 09:01:25

小白船 发表于 2009-12-5 09:02:35

您有权,把我号也删了吧,甚至可以报告gong an。。。。。。。

stove 发表于 2009-12-5 09:35:03

技术帖,还是工作交流帖?
是否超出本论坛讨论范围?请看本论坛的标题及注册须知!楼主也不是刚注册的,为何对论坛规定视而不见?
你要反映关于拆迁问题的帖子,发到技术论坛是否合适?又有多大作用?还是你本身就是见论坛就发的SPAM性质!
本帖稍后删除!

小白船 发表于 2009-12-5 09:57:20

我就看着你删除。
还是那句:“成都金牛那个头不会有好下场”!!!

小白船 发表于 2009-12-5 10:34:56

草原的风 发表于 2009-12-5 18:00:05

我就看着你删除。
还是那句:“成都金牛那个头不会有好下场”!!!
小白船 发表于 2009-12-5 09:57 http://www.rcl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小白船先生:请不要在这里较劲,这里是技术论坛,探讨的是技术问题,不是情感问题,请不要在这里较劲,真的,您发表其他问题完全可以去相应的网站去发,在这里发确实不合适,不怪stove,这个不是权力问题,是主题问题,我相信您会理解的,好吗?

wangqinghua196 发表于 2009-12-6 10:15:37

1# 小白船


今天看的第一个帖子就是你的这个。不知道你为何原因这样气愤,在这里对热处理的人发泄是没有价值的,也浪费你的感情,真正需要你的温暖的人们没有看到你的帖子就没有得到你的温暖的关怀,真正关注你的主题的人都不在这里。

希望你有时间的话,去思考更深层次的问题。
来这里只会增加恼火——因为这里是热处理论坛!
来这里只会增加孤单——因为我们都是搞热处理的人!
来这里只会感到有冤无处申——因为在这里我们为了技术而相聚,不是关心社会问题!

楼主,我的看法:
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
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对你家庭最大的负责!

热处理不要“热血沸腾”(血也是一种淬火介质)!我们需要合理的淬火介质!

祝楼主一切好!

dhzhou888 发表于 2009-12-6 11:38:29

我们的热处理技术论坛有自己的规定,LZ在此发帖不合适。

追求卓越 发表于 2009-12-6 12:55:27

2# 小白船
这句话我很早以前在别的地方看到过,可以去天崖或凯迪里去发。这个论坛还是以讨论技术为主,这里不允许发并不是代表我们对社会不公正的现象不闻不问,只是论坛性质决定,敬请谅解。

jason0227 发表于 2009-12-6 17:04:04

小白船樣:
我很想弄懂你發帖子的目的何在?博得大家的同情?or發泄自己的憤恨?

冷风 发表于 2009-12-6 19:15:19

其实论坛管理也可以向人性化管理靠近,别弄的跟机器一样。纯属个人浅见

天山雪莲 发表于 2009-12-7 15:35:38

现在都讲“游戏规则”,楼主如发帖违反论坛规定,管理员将其删除实属正常之事,不该迁怒他人!常言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大家都在坛子里“耍”,也要讲点“规矩”,否则坛子将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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