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钢件本体取样对机械性能的影响
请教大家,铸钢件单铸试棒机械性能合格,但从本体取样抗拉强度及屈服强度合格,延伸率及断面收缩率都低了,不符合材料规范的要求。从我的观点,铸件本体试棒受铸件冷却凝固的影响以及缺陷的影响,性能一般是低于附铸试棒的要求的,但没有找到相关规范如果本体取样,机械性能按什么要求来进行判断,是否有相关的规范及标准可以执行? 按照铝合金的标准来看,我在做铝合金ZL114AT6的时候,如果本体取样的话,其力学性能的抗拉都低于试棒30-50 ,延伸的话,试棒在4%,本体能到1%就算不错了 一般铸件本体强度性能指标为试样的80% 及可。 铝合金是有相关规范支持,如果本体取样是允许比单铸试棒低的,有具体的表述。可钢件只有一些标准有说明单铸试棒的性能,不代表铸件本体的性能,但没有具体铸钢件本体性能达到规范的多少比例是可以接受的。 经验是没法拿来做检查判定依据的,内部技术研究可以,可到底判定部门怎么判 铸钢件本体试样的性能在国标中没有详细规定,只是写明“由双方协商确定”;铸铁件则有明确的规定。 请问“一般铸件本体强度性能指标为试样的80% 及可”在资料中可查吗,还是经验所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