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为期三个月的见习版主职务
本帖最后由 孤鸿踏雪 于 2011-10-1 08:08 编辑最近特别留意了一下,论坛上有个别上任不久的版主,在处理论坛事务的时候似乎不太妥当。
因此建议今后对自我推荐申请当版主的人士,在经过审核后增设三个月的见习考察期,权限比版主低一点。待考察期结束后,由论坛管理层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接受其升任正式版主职务。 同意!!!支持楼主的建议。 我也同意楼主的建议
楼主的建议提得非常好,支持! 新版本的版主考核制度(草稿)中规定:版主只能由技术专家组成员和已获优秀会员勋章的会员中产生。
一般来说,新申请的版主积极性往往是最高的,因此设置实习版主意义并不是很大。 各有利弊了,关键在用心 可以考虑作为一个过渡。 CEO不愧是管理人才!我支持周工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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