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烧的工件如果重新锻造可否挽救?
材料为H13,既4Cr5MoSiVE,已经过烧,如果重新锻造的话,能否消除过烧引起的缺陷?请高手指教。 过烧应该不可以,过热可以。 不可以很同意楼上。。 产品要是出现过烧现象,是不可以重新锻造的,不能消除过烧引起的缺陷,反而带来更大的麻烦,过热情况可以重新锻造 过烧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发生锻裂引起危险。 如果是局部过烧,可以去除过烧部分 4楼说的更大的麻烦是什么?能详细说下么? 过烧后只有报废,不能回用。 钢材过烧后晶界氧化局部已经回到矿石状态,这种缺陷不是锻造能够纠正的只有报废重新冶炼了。 凑个热闹:过烧又称烧熔或烧毁,主要是由于加热温度太高,不但奥氏体晶粒剧烈长大,而且在晶界上出现熔融的液态金属和易熔共晶氧化物。由于过烧使晶间联结遭到破坏,大大降低了钢的强度,一击便碎,所以过烧是一种致命的加热缺陷,其形态是:表面呈鳄鱼皮状,断口晶粒粗大。它是由于轧制、锻造和热处理在过高的温度长时间加热所致。钢件一旦过烧只能报废。 谢谢大家,很是受教。 不能了。只能报废了 过烧只能报废。 要区别过热和过烧的定义,过热表面为组织晶粒粗大,重新热处理可以改善,过烧已经表现为沿晶界溶融,热处理也无法改善,只能报废。 一旦过烧,只能报废 过热还好说,过烧只能报废了 过烧的概念你懂吗?把过烧的层去掉,可以照常锻造,我公司生产过F91的锻件,由于工人的疏忽,生产的温度达到了1320,我通知马上把稳定降到1240,过三个小时锻造,仍然可以合格。表面的龟裂是有的,千万注意,不可以过烧后马上锻造,那是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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