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厚度不同,正火可以并炉吗?
若工件厚度不同,需正火处理,正火可以并炉吗?若可以,一般理论相差多长时间的产品可以并炉处理? 这得根据你产品的材料有的材料不容易脱碳有的很容易脱碳所以时间上考虑的依据首先是材料本身的性能!当然也得考虑产品厚度的差值!!! 厚度不同的话,正火保温时间也应该不一样,不然不同厚度的产品正火后的组织晶粒大小差别较大。所以不能并炉 看到过相类似的标准,加热保温时间再20%以内的可以同炉。 数量少可以多了就不好办了! 看设备情况:比如周期作业普通箱式炉可以安排厚工件放置在后出炉的位置(炉膛后半部或底层),薄件保温时间到了先出炉,厚件继续保温到需要时间再出来。连续作业炉薄件在前厚件在后隔一点空带,先按薄件保温时间所需速度运行,薄件出完立即将厚件原地停顿把两者保温时间的差值追加到位,接着以厚件运行速度继续下去。 如果不考虑氧化皮的因素,可以同炉加热正火。因为奥氏体长到一定时间就缓慢长大了。 核电标准上规定是厚度1.5倍之内都可以配炉~ chm0406 发表于 2011-12-11 1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过相类似的标准,加热保温时间再20%以内的可以同炉。
请问具体标准还记得吗?想看看。 求看相关标准,我公司产品是一些管道弯管产品,还有些锻件,需要正火火,有时产品少,不并炉觉得很浪费,并炉的话心里又没底,小女子在此谢谢各位朋友的帮助解答 一般都可以配炉的,除非厚度相差太大,正火保温时间按最厚的计算,有时候还可以分批出炉,楼主也没有提供尺寸,所以无法具体说明。再一个就是钢种的问题,正火温度不要相差超过30度以上,各厂有各厂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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